公租房申請 上“鄭好辦”馬上辦

鄭州發布郑州之窗2021-01-05 09:06:29

記者昨日從鄭州市大數據管理局了解到,“我要申請公租房”已在“鄭好辦”APP“一件事專區·住房保障一件事”中上線,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可通過“掌上”自主辦理。

鄭報全媒體記者 肖雅文

由44天辦結壓縮至“當日申請當日辦結”

“我要申請公租房”在“鄭好辦”APP上線後,公租房申請由原來“多材料、多部門、多次跑”需44天辦結壓縮至“當日申請、當日審核、當日辦結”,並實現“掌上辦”和“零次跑”。自此,鄭州成為全國首個公租房申請可“掌上辦”“零次跑”“當日辦結”的城市。

據悉,為落實市委、市政府“一網通辦、一次辦成”及“雙減”政務服務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三房兩改”住房保障體系,實現“我要申請公租房”事項“一網通辦、一次辦成”,2020年12月17日,我市出台《關於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和審核程序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並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通知》要求,市大數據管理局會同市住房保障局對審批流程進行了優化再造,由原來“多材料、多部門、多次跑”需44天的“串聯式人工審核”,優化再造為大數據系統“全過程信息實時比對”的“並聯式智能審核”,有效提升了服務,實現了“一證通辦、一網通辦、當日辦結”、“掌上辦”和“零次跑”。

申請對象也可在住房保障部門辦理

除通過“鄭好辦”APP進行網上申請外,申請對象可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服務大廳窗口辦理。申請審核采取“1+1+N”(1張身份證、1份承諾授權書、N個自證材料)的審核方式。對能夠通過部門信息共享進行比對的,通過大數據系統對申請人的信息進行實時網上比對。對於不能夠通過部門信息共享比對的,由申請對象承諾申報並出具查詢授權聲明,拍照上傳或窗口提交相關信息,通過人工方式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比對。

申請公租房條件有變化

根據《通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本市市區(含鄭州經開區、鄭州高新區、鄭東新區、市內五區)戶籍和在鄭穩定就業的非本市市區戶籍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

1.在本市市區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房改房、經適房等)或在本市市區享受拆遷安置補償的以及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轉移記錄的(因患有醫療行業標准范圍內的重大疾病、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除外)。

2.在本市市區有自有產權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一方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距辦理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時未滿3年的。

3.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合計超過15萬元的。

4.購有8萬元以上(以車輛購置稅發票上計稅金額為准)非營運車輛或2輛(含)以上營運車輛的。

5.計入征信黑名單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6.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情形。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條件要求

(一)本市市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本市市區戶籍3年以上。

2.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房產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低保標准6倍(含)。

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非本市市區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鄭州市居住證》。

2.在鄭州市區正常繳納養老保險且三年內累計24個月以上。

3.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房產(在戶籍地有房產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低保標准6倍(含)。

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共同條件

申請保障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申請人員除應當符合前述規定條件外,申請時應年滿28周歲;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新就業大學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未滿3年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人才引進人員不受戶籍年限、養老保險繳納時限和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