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多舉措加快複工複產

鄭州發布郑州晚报2021-10-09 1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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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特大暴雨受災的企業,政府暖心舉措來了。市政府近日印發《鄭州市加快市場經營主體複工複產促進經濟平穩運行工作方案》,力爭3個月內,受災情疫情影響嚴重的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完成災後重建和複工複產,全市產業經濟發展基本恢複到災前水平。

  鄭報全媒體記者 董豔竹

  力爭3個月內,全市產業經濟發展基本恢複到災前水平

  7月下旬,我市遭受特大暴雨災害,廣大市場經營主體生產經營受到嚴重沖擊。鄭州近日出台方案明確,力爭1個月內,受災情疫情影響較大的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實現複工複產;力爭3個月內,受災情疫情影響嚴重的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完成災後重建和複工複產,全市產業經濟發展基本恢複到災前水平。通過不懈努力,全年產業發展主要預期目標如期完成。

  支持全市米面食品、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企業加快生產

  圍繞紮實做好防汛救災工作,方案明確,加快修繕因災損壞的公共基礎設施,檢查搶修城市輸水管線、汙水處理、加壓泵站等設施,加大電力生產企業中水供應設備搶修工作力度,保障電力正常生產。做好漬水電力設備搶修和臨時供電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在優先保障居民和重要場所用電前提下,強化重點企業用電保障。

  應急物資生產保障方面,要加大生產企業服務和疫情防控物資政府收儲力度,穩定企業產能和產量,設置防疫物資企業資格審批綠色通道,加快與防疫物資相關的審批事項網上預審速度,擴大容缺受理范圍,推廣告知承諾制,提供“一對一”服務,保障全市災後恢複重建和複工複產需求。

  支持重要物資生產,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及複工複產驗收標准,推動年產30萬噸以上煤礦盡快複工複產,增強電煤供應。鼓勵采購市外電煤,加大電力生產。支持全市米面食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藥品等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加快生產,做好原料供應和生產要素保障。

  加強物資運輸保障。對進出我市的應急物資、重要生活物資和重點生產物資運輸落實“三保障一通暢”,根據需要發放省應急通行證或鄭州市A、B類通行證。持有省應急通行證車輛免收省內全程車輛通行費。

  對受災連鎖零售門店及個體戶進行適當補貼

  為幫助企業恢複生產經營,方案提出,要摸排受災企業情況,建立複工複產台賬,做到“一企業一台賬一清單”。支持工業企業加快複工複產,組織受災較輕的工業企業積極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複正常生產經營;對受災較重導致停產或半停產的企業,加快對房屋、電力設施、受損設備進行檢測、鑒定、維修,無法使用的,要積極采購新設備,支持企業實施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對實際投入維修費用和設備購置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對短期難以恢複的企業,支持企業租用廠房倉儲過渡生產經營,對實際發生的租賃費用給予補助。

  支持商貿領域企業複工複產,實行房租補貼政策,支持延期繳納稅費,著力減輕企業負擔。對受災連鎖零售門店及個體工商戶進行適當補貼。對電商企業、會展企業進行幫扶紓困。對生產、批發、零售各環節保供企業按照稅收貢獻予以獎勵,對災後按要求以低於市場價出貨的政府儲備企業予以補貼。

  支持服務業企業加快恢複經營,開展報廢車更換新能源車、家電以舊換新等活動,促進汽車、家電、成品油等消費快速增長。對因災造成經營困難、停產停業的連鎖零售門店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補助。幫助旅行社企業應對經營困難,執行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的規定。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有關稅費可以減免或緩繳

  圍繞減輕企業負擔,方案提出,減免緩繳相關稅費,對符合退稅條件的要應退盡退、應退快退,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退稅款及時到位。對2021年8月無法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市場經營主體,可在征期內提出延期納稅申報申請,主管稅務機關依法及時予以核准。

  對因災情疫情受到重大影響的市場經營主體,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稅務機關依法及時核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核准延期繳納稅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市場經營主體緩繳社會保險費用,並延續部分社會保險費優惠政策。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嚴格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緩繳,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等惠企政策;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災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有關規定對房租進行減免;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受災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貸款。

  受災嚴重的小微企業,水電氣費等最長可緩繳3個月

  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對受災嚴重的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給予3個月緩繳期。

  因災情疫情導致許可證過期咋辦?方案明確,我市提供便利化行政服務,大力推行“一網通辦”,因災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證件未及時換發的企業,原許可證件有效期順延30天,需要現場核查的,提交生產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或符合發證條件的承諾書後,先換發許可證件,1個月內組織完成現場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