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確定!鄭州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今年4月底前啟動登記工作

鄭州發布郑州之窗2023-02-15 17:37:48
2月15日,記者從鄭州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了解到,2023年2月10日,鄭州市印發了《鄭州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各區縣(市)將在2023年4月底前啟動登記工作。

啥範圍?
該指南適用於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麵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實施的,以傳授和提升某種體育技能為目的的校外體育指導、培訓和訓練活動的機構。3至6歲學齡前兒童、普通高中學生的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參照執行。
啥條件?
指南中提到,舉辦者應提供與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穩定、安全、獨立使用的固定場所(含辦公用房、培訓場地和其他必備場地)、設施。
不同項目要有相適應的場地麵積、教學設備、器材資料,場所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要求,鼓勵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儀(AED)。培訓材料應符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要求。
誰來教?
對於從業人員,指南中提到,從業人員包括教學人員、教研人員和其他人員。教學人員非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具備與所開展體育培訓運動項目相應專業水平的培訓能力,具有一項或多項相對應的資格證書。培訓機構應配備與自身規模適應數量的執教人員。
咋收費?
培訓機構的收費應符合《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暫行規定》,全麵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製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培訓機構要在顯要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退費標準、退費程序等相關內容並在合同中明確,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
培訓機構收費全額納入預收費監管。保證金額度和監管要求由各區縣(市)體育主管部門確定,最低不得低於培訓機構收取的所有學員單個收費周期(3個月)的費用總額。
咋登記?
按照“一點一證”,培訓機構取得所在區縣(市)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意見書”後,營利性培訓機構至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辦理營業執照;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至民政部門依法依規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各區縣(市)要在2023年4月底前啟動登記工作,該指南實施前設立的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須按指南要求重新審核登記。
需要提醒的是,開展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遊泳、攀岩、潛水、滑雪等)的校外培訓機構,除須符合本標準的各項規定外,必須取得《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並購買專門保險。
(記者 趙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