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擬調整部分聲環境功能區類型

鄭州發布郑州之窗2023-02-22 17:42:41

為適應城市發展和環境噪聲影響程度和範圍的不斷變化,鄭州市將對現行《聲環境功能區劃》進行修訂。

為適應聲環境目標和環境管理需要,切實改善廣大市民工作和生活環境,營造安寧、清淨的和諧鄭州,服務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近期,鄭州市生態環境局以中心城區用地現狀為依據,兼顧用地規劃主導功能,擬對市區內部分區域聲功能區劃進行調整,其中3個區域擬由1類聲功能區調整為2類聲功能區,2個區域擬由2類聲功能區調整為1類聲功能區,1個區域擬由2類聲功能區調整為3類聲功能區,2個區域擬由3類聲功能區調整為2類聲功能區。
22日,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鄭州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修訂版)風險評估報告評審會,邀請市委政法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及有關專家組成評審組,對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和合法性進行認證分析,就各類風險進行了評估,並將結合專家評估意見對方案做進一步完善。
延伸閱讀
聲環境功能區類型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複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路、城市次幹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麵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幹線兩側區域。
(記者 裴其娟 通訊員劉森林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