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將增發1億元汽車消費券
為進一步發揮汽車等大宗消費在拉動消費、繁榮市場、提振信心中的重要抓手作用,滿足市民汽車消費需求,鄭州市決定將2023年“兔年迎春”汽車煥新季活動截止時間由2023年2月6日延長至3月10日,並增發1億元汽車消費券。
一、活動時間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二、活動內容
增發1億元汽車消費券,其中燃油車消費券增發6000萬元,新能源車消費券增發4000萬元。3月1日上午10時,1億元汽車消費券資格校驗及領券係統在“鄭好辦”APP正式開啟。
三、補貼對象
(一)活動期間在市內五區(金水、中原、管城、二七、惠濟)和三個開發區指定的汽車銷售企業(企業名單可在鄭好辦APP首頁活動頁麵查詢)購買5萬元以上小型非營運車輛(包括新能源車、皮卡車,不包括二手車交易)的個人消費者(戶籍不限)和企業。購買車輛需在鄭州市(不限於市內五區及三個開發區)辦理新車注冊上牌手續。
(二)2023年1月1日第一批5000萬汽車消費券補貼活動開始以來,已按活動要求完成新車購置及注冊上牌,但未領取到汽車消費券的用戶。
四、補貼總量
(一)燃油車消費券。發放消費券15440份,共計6000萬元。其中3000元電子消費券發放8600份,5000元電子消費券發放6840份。
(二)新能源車消費券。發放消費券7200份,共計4000萬元。其中4000元電子消費券發放1600份,6000元電子消費券發放5600份。
五、補貼標準
(一)購置燃油車。按照購車發票價稅合計金額,購車裸車開票價在5萬元(含)以上至15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車,可享受3000元電子消費券;購車裸車開票價15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可享受5000元電子消費券。
(二)購置新能源車。按照購車發票價稅合計金額,購車裸車開票價在5萬元(含)以上至15萬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車,可享受4000元電子消費券;購車裸車開票價15萬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車,可享受6000元電子消費券。
六、申領步驟
(一)資格校驗
1.按照活動要求完成新車購置和上牌的消費者,可於2023年3月1日上午10時進入“鄭好辦”APP首頁進入“兔年迎春汽車消費券”版塊,即可進行資格校驗。校驗入口分為個人申報和企業申報兩種。
2.個人、企業申報均須填寫購買車輛的車牌號(提交校驗的車牌號必須為該車輛首次注冊登記上牌的車牌號,發生車牌更換後的車牌號無法通過資格校驗),企業申報須使用企業法人的個人賬號登錄,並進行法人認證,選擇所綁定的企業(若未綁定企業可以手動進行法人校驗添加)。
提示:每名消費者(個人和企業)申請校驗的新車數量(包括燃油車和新能源車)不能超過5輛。
3.車牌信息填寫完成且核對無誤後,點擊“資格校驗”,點擊後即可查看校驗狀態。如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資格校驗失敗,可重新填寫並提交校驗。重新提交校驗時間不得晚於3月15日23點59分。
提示:為保證校驗數據準確,消費者在完成新車登記並取得行駛證的24小時後,才可進行資格校驗;消費者如對資格校驗有疑問,請致電鄭好辦客服:0371-9618956。
(二)消費券領取
1.通過資格校驗的消費者,打開“鄭好辦”APP進入“申報記錄”頁麵點擊“領取消費券”按鈕,係統會將券包推送至鄭好辦綁定手機號的對應雲閃付賬號內,用戶通過該手機號登錄“雲閃付”APP即可查看。
2.領取成功後,打開“雲閃付”APP,在首頁下方-我的-獎勵-我的票券中進行查看。
3.若消費者在鄭好辦提交校驗申請的手機號未注冊“雲閃付”APP,校驗通過後仍能成功領取消費券,消費者需在領取成功後,使用提交校驗申請的手機號注冊“雲閃付”APP,完成注冊、綁卡流程後在“雲閃付”APP中查詢使用。
提示:汽車消費券個人及企業領取上限均為5份。
七、消費券使用規則
(一)消費券限在鄭州市域內所有支持“雲閃付(銀聯二維碼)”支付的線下實體商家消費使用,參與活動商家須具備“雲閃付(銀聯二維碼)”支付功能。如有符合活動條件的商家出現無法核銷的問題,商家可以通過銀聯客服電話:95516進行谘詢。
(二)電子消費券券包由2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麵額的單張消費券組成。
(三)單張消費券使用時,消費金額須大於消費券麵值,例如:200元券需200.01元方可使用。每次結算隻可使用一張,消費券在單筆交易中不可疊加使用。
(四)消費券使用期限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24點,到期未使用的消費券係統予以收回。
提示:消費者如對消費券使用有疑問,請致電中國銀聯客服:95516。
重要提示:
(一)本次發放的1億元汽車消費券,係2023年“兔年迎春”汽車煥新季活動的延續及增發。3月1日上午10時,1億元汽車消費券資格校驗及領券係統在“鄭好辦”APP正式開啟。
(二)新車開票時間到2023年3月10日截止,新車注冊上牌時間延長至2023年3月15日。
(三)消費券數量有限,先領先得,領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