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意见》推进旅游业发展
在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中,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如何让游客在郑州游得高兴,住得舒适?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了解到,市政府已正式下发《关于促进特色旅游饭店及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
按照该《意见》,市政府鼓励在美丽乡村示范村优先发展旅游民宿,在条件成熟的城区改造提升或规划建设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可结合各自实际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乡村开展旅游民宿试点。
自2018年起,从市旅游发展产业引导资金中列出专项经费,促进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星级旅游饭店发展,对经按照行业标准评定达标的特色旅游饭店、旅游民宿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其中,对投入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初次被评定为金宿级、银宿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60万元。对投入额在150万~300万元且初次被评为金宿级、银宿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30万元。为支持星级饭店提升服务水平,每年对星级饭店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按照考评结果对排名靠前的五星、四星、三星酒店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年要安排相应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特色旅游饭店及民宿发展。鼓励旅行社组团来郑入住特色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对每年组织“引客入郑”作出突出贡献的旅行社,按照《郑州市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奖励。对规划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发展区域,相关部门应在交通、电力、通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对于旅游民宿重点发展区域,要优先纳入农村公路建设、农电线路改造、智慧旅游和智慧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