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办 首日河南受理30张
9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行,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河南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首日全省共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0张。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在每个县(市)至少选择一个户籍室或服务大厅作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省辖市城区按照行政区(含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开发区),每个区至少设立一个受理点。全省共设立受理点225个。
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受理点,一前来办理居住证的台胞看到宣传材料上他们可以凭居住证享受的义务、权益时十分开心:“能享受这么多待遇,我就可以安心在这里工作生活了,还可以拿着居住证去办理旅游年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