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新策做好社会兜底保障
低保补差再提标 保障范围再扩面
提高农村低保的补差标准和临时救助标准、扩大重残人员保障面、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设立低保渐退期……一揽子“干货”事关困难群众生活,快来看看都有啥——
昨日,市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共同印发《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社会救助工作,我市将有一系列新举措。
亮点1
低保补差标准再提标
按照不同的情况,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分类发放低保金。
《方案》提出,我市农村低保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分为A、B、C三类,A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100%补差,B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80%补差,C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60%补差。
在此前,我市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为:A类:80%;B类:60%;C类:40%。也就是说,按照今年郑州市农村低保标准430元每人每月来看,调整后,补差标准为:430元、344元、258元。
亮点2
临时救助标准提升
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的10倍。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召开联席会议“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拓展完善救助方式,充分运用好“转介服务”,使临时救助与相关制度、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物质帮扶与救助服务密切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增强救助效能。
按照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也就是每人每月630元的标准来算,临时救助标准最高为6300元,在此之前,救助标准为5000元。
亮点3
部分重度残疾人直接纳入低保
根据《方案》,对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三级精神残疾,没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的残疾人,经个人申请,直接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和之前相比,新政策增加了二级听力、言语残疾,三级智力、精神残疾的范围。
亮点4
核算家庭收入扣掉刚性支出
在核算家庭收入的时候,我市将扣掉家庭刚性收入,这意味着,或许有更多家庭可以纳入低保范围了。
具体来说,对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残疾康复治疗等所增加的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低保时前6个月内经各种医疗报销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进行扣减。
对家庭子女教育(学龄前至全日制大学)增加的刚性支出,每个学生每月抵扣收入按以下标准执行:幼儿园300元;小学200元;初中300元;高中(含中职中专)500元;大学(大专及本科生,不含研究生)1500元。对丧偶单亲且子女在读家庭,给予双倍扣减。
为鼓励低保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通过劳动致富,促进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主动增收脱贫,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参加劳动就业、外出务工等必需支出,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0%扣减。按照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也就是630×30% ,为189元。
城市无子女“双老”(60周岁以上)并靠一人退休金维持生活的家庭,计算家庭收入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扣减。
亮点5
家庭收入与劳动力系数有关
同样是在核算家庭人均收入的时候,我市将按照劳动力系数来进行相应比例的扣减。
啥是劳动力系数?是指劳动力个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比如,一家5口人,只有一个人工作,劳动系数为0.2,如果有2个人工作,劳动系数就是0.4。
《方案》中提出,我市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实际未就业的人员,家庭劳动能力以劳动力系数衡量,劳动能力的认定按照《低保家庭劳动力个数测算标准表》执行。家庭劳动力系数小于等于0.5大于0.3的,人均月收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扣减;家庭劳动力系数小于等于0.3的,人均月收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扣减;对于劳动力系数偏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重点保障。
同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要照顾其他无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的扣减1个家庭劳动力个数再计算家庭劳动力系数: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重残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需抚养照顾3周岁以下儿童的。
亮点6
设立低保渐退期
家庭收入高于标准了,将给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尽量让该保障的都得到保障,该退保的逐步退保。
《方案》提到,我市要综合考虑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要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要将整户无劳动力或劳动力较弱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兜底保障的重点,按规定程序有序纳入农村低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定期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其他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
亮点7
福利津贴 不纳入家庭收入
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义务人给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计入家庭收入,家庭成员获得的一次性补偿费用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当地低保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家庭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福利性津贴、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主要包括: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抚恤金,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的定期补助,义务兵家庭按照规定享受的优待金、一次性奖励金;烈士褒扬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见义勇为奖金、丧葬费、抚恤金、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公(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及特别扶助金,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医疗救助补助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60岁以上老年人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高龄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所获得的强农惠农生产性补贴、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政府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物价补贴、节日慰问款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