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社区欢迎你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七部门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意见。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
我省是高校毕业生人数大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达66万人,总量再创历年新高。疫情发生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明显加大。《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与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
完善落实各种补贴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明办、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城乡社区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
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
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落户等支持。每年要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并予以表彰激励,形成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另外,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对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各地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进展和岗位落实情况,于今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