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7月起施行,不文明要開罰

鄭州發布中原网2018-05-04 07:58:11

  不著我

  這樣做

  

 

  

 

  

 

  

 

  

 

  

 

  不隨地吐痰、便溺

  50元罰不著我

  開車禮讓行人

  200元罰不著我

  騎車不闖紅燈

  50元罰不著我

  走斑馬線、不闖紅燈

  50元罰不著我

  不在車行道內兜售、發送物品

  50元罰不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