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會展業促進條例》下月起施行

鄭州發布郑州之窗2022-11-24 19:41:29
記者昨日從鄭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鄭州市會展業促進條例》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從會展場館規劃建設、提升政府服務水平、加強會展政策扶持等方麵作出明確規定,為鄭州會展行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該《條例》也是中部地區首個會展業地方性法規。
設立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會展業作為高度現代化、信息化、網絡化、體係化的綜合性服務產業,對輻射、拉動城市經濟、文化、科技、服務等領域的產業融合發展,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促進鄭州會展業健康有序發展,市政府肩負著義不容辭的責任。《條例》對市政府統籌協調、規劃編製、資金支持、政務服務、綜合保障等方麵職責作了明確規定。《條例》規定,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編製會展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納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聯席會議製度,研究解決會展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統籌協調重大會展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同時明確,市人民政府安排的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用於會展品牌引進與培育、產業融合、宣傳推廣、人才培訓、信息化建設等會展業促進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安排相應的資金,支持會展業發展。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地方產業發展特色,製定政策措施,搭建資源共享平台,創辦品牌會展活動,推動會展業與製造、商貿、文化、旅遊、體育等產業融合發展,擴大會展業溢出帶動效應。
政務服務平台開設會展服務窗口,實現數據共享
會展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創新賦能。《條例》規定,我市建立政府辦展退出機製,政府按照規定舉辦會展活動的,可以向社會購買服務,推行市場化運作,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會展項目運營、會展場館及其配套設施建設,鼓勵商業銀行、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依法拓寬會展業融資渠道,優化服務方式,為會展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支持中小會展企業發展,培育壯大會展市場主體。鼓勵組建具有區域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型會展企業。
為會展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條例》明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政務服務大廳和網上政務服務平台開設會展服務窗口,實行綜合受理、分類審批、一窗通辦、一網通辦。公安、城市管理、文化等部門辦理會展活動相關許可後,應當及時將許可信息歸集至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實現政務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舉辦單位申請年度內在同一場館舉行同等規模、相同內容的多場次會展活動的,相關部門可以按照規定采取一次許可的方式辦理。
製定相關配套政策,支持會展項目“雙線”融合發展
會展業“雙線”融合發展是未來發展新動向。《條例》規定,我市要鼓勵會展業態創新和模式創新,推動傳統會展項目數字化轉型升級。支持舉辦單位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整合現有會展資源,依托線下品牌會展活動,開通線上展覽,打造網絡會展品牌,提升展覽展示、宣傳推介、經貿洽談等效果,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據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商務局將深入會展行業相關企業進行調研,製定出台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促進會展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結合本地實際,在政策和資金方麵支持我市會展項目“雙線”融合發展,鼓勵線下實體展會創辦線上虛擬展會。支持會展場館單位推進數字場館建設,引入智能化場館服務管理,提供優質便捷的信息化服務,著力提升會展活動參與者的體驗感。
同時支持鄭州全國商品交易會等重點展會做好線上展覽、專題分享、交流直播等係列活動,結合VR、AR、全息影像等技術,推動參展商與采購商在線上實現精準對接,實現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市場創新,打造永不落幕的互聯網+展會平台。(鄭報全媒體記者董豔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