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发放600万元汽车消费券

郑州发布郑州之窗2022-07-13 16:46:35

(记者孙志刚通讯员翁艳鹏)昨日,记者从中原区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刺激汽车市场消费,该局今日10时开始面向市民发放600万元“中原区汽车促消费专场”汽车消费券,点击“郑好办”APP首页“中原区汽车促消费专场”按钮,即可进入活动。

据中原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期发放汽车消费券总金额共计600万元,以电子券包形式发放,共计发放1300份。其中,燃油车共计发放汽车消费券1000份,共计420万元。新能源车共计发放汽车消费券300份,共计180万元。

补贴标准:凡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中原区区域内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和企业购车后,按流程领取相应金额消费券,消费券在郑州市市域所有支持“云闪付”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均可消费使用。

消费券券值标准分为购置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两种,其中购置燃油汽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3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至2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5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可享受7000元的电子消费券。

购置新能源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车,可享受4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至25万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车,可享受6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2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可享受8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申领条件为:消费者(个人和企业)须到中原区区域内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选购小型非营运乘用车。购车发票须为郑州市中原区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2年7月1日零时后至2022年8月31日23时59分前;购车后须在郑州市当地车辆管理所完成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车辆首次上牌、办理行车证时间须为2022年7月1日零时后至2022年8月31日23时59分前。

个人购车用户的发票、行驶证、郑好办APP和云闪付APP账号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须完全一致;企业购车用户须登录企业法人“郑好办”账号,并完成企业法人认证,方可进行资格校验。为保证数据准确,消费者在完成新车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后的第二天,才可进行资格校验。

电子消费券券包由2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面额的单张消费券组成,单张消费券不限制消费场景。单张消费券使用时,消费金额须大于消费券面值方可使用。每次结算只可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单笔交易中不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使用期限截至2022年9月15日24时,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系统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