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應急公安兩部門聯合查處一處非法煙花爆竹儲存點

鄭州發布郑州之窗2022-12-28 21:51:52
12月27日,接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通報,位於新鄭市龍湖鎮荊王村,有一煙花爆竹儲存點。鄭州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執法人員迅速趕往現場,聯合新鄭市應急管理局,龍湖鎮政府,龍湖鎮派出所,對該點進行查處,共查處煙花爆竹1300餘箱,隨即第三方機構對現場進行現實危險性初步評估和鑒定。該儲存點所有人及煙花爆竹運輸司機已被龍湖派出所帶走立案調查,現場相關物品由龍湖派出所依法扣押處理。

據悉,2006年頒布的《鄭州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已於2015年12月28日廢止,按照《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鄭州市內八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2021年7月30日修正通過的《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規定了我省“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趙寧 通訊員賈輝 賈全林 劉念)